京衡湖州网讯:2015年4月30日,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卢和平、王德兰律师于湖州所总结并主持了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州赫特金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破产项目的管理人工作会议。本所程福如、王洪波、杨建军、闻霏、郑燕萍、胡佳妮、费嘉仪、王霁雯、游锦锋律师亦出席参加。
2015年3月12日、30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湖吴破字第1号、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的破产申请。金泰科技及赫特金泰合并进入破产程序。并同时决定,指派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与安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次破产项目的破产管理人。总所在接受指定后,迅速组件专项破产团队展开工作,并邀请吸纳了本所成员全程参加。
至裁定下达至今,已经过去一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间,管理人团队参与展开的工作有,清点移交公司手续材料、整理企业应收账款并筹备诉讼、了解并介入企业的诉讼事宜、搜集企业资产情况(不动产、股权质押、浮动抵押等)、筹备债权申报事宜(租赁申报地点、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并且还对企业在破产程序期间运营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项进行管理。
本次会议上,对上述完成和在进行中的工作做了通报和汇总,使得原本分工的任务得以及时在团队内交流共享。对整个破产项目的运行情况,阶段性障碍有了一个大体的了解。同时对接下来的破产管理工作重新做了部署和安排,针对工作任务有了新的侧重。
作为本所第一个全程参与的破产管理项目,通过本次会议的学习和观察,受益匪浅。对未来我所湖州地区参与破产管理项目或代理企业进行与破产管理人方面的沟通交流都有着积极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