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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所召开《新三板挂牌若干问题初步学习心得》主题学习会

来源:时间:2016-04-12 10:41
 

湖州所召开《新三板挂牌若干问题初步学习心得》主题学习会

京衡湖州网讯:2015629日,我所如期举行了两周一次的学习会议。本次会议的学习主题是由程福如律师主讲《新三板挂牌若干问题初步学习心得》,湖州所全体律师和助理参加了本次学习。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 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新三板与老三板最大的不同是配对成交,设置30%幅度,超过此幅度要公开买卖双方信息。

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编注:即新三板),首批扩大试点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             

2013年底,新三板方案突破试点国家高新区限制,扩容至所有符合新三板条件的企业,新三板是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战略中的重要部分。

学习会上,程福如律师详细阐述了新三板挂牌与主板上市及其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区别,一一列举了新三板挂牌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例如企业挂牌条件,依法设立并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等问题。企业挂牌可能产生的显性隐性成本,企业成功挂牌会给企业带来( 1)资金扶持:各区域园区及政府政策不一,企业可享受园区及政府补贴。( 2)便利融资:新三板挂牌后可实施定向增发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级,帮助企业更快融资。( 3)财富增值:新三板上市企业及股东的股票可以在资本市场中以较高的价格进行流通,实现资产增值,有可能成为上市公司并购目标。( 4)股份转让:股东股份可以合法转让,提高股权流动性。( 5)转板上市:转板机制一旦确定,公司可优先享受“绿色通道”。( 6)公司发展: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 7)宣传效应:新三板上市公司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等诸多的好处。

程福如律师同时就律师在企业挂牌过程中的工作事项做了详细讲解,企业股改整体方案的讨论研究和确定;协助甲方起草股份公司设立申请文件,草拟、修订或审核公司章程;协同和配合挂牌主办券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改制后成立的股份公司规范运作进行指导;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多项事务,并着重就股改和法律意见书的关注点以及成功实现挂牌后企业股权如何实现交易以及目前的交易方式和今后可能推出的交易方式做了重点解说。

如何解决企业是否适合以及能否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普遍的关注点在哪里,如何解决企业的关注点,帮助企业真正能够走进资本市场并从中受益,程福如律师与大家分享了自己的实务经验,深入简出生动形象的讲解使得湖州所全体律师及助理对新三板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也让大家深切的感受到资本市场并不神秘,大家都有可能也有责任引导企业积极对接资本市场,借力资本市场,从而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本次的学习会获得了非常好的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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