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吴兴区高级中学报告厅顺利召开,234家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出席了本次债权人会议。
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陷入债务危机,向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湖州吴兴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12日裁定受理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京衡律师事务所与安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全面展开了财产核查、债务登记、诉讼应对、职工情况调查、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工作,并每周向吴兴区人民法院报告管理人履职情况。经过大量认真细致的前期工作,湖州金泰科技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于2015年6月17日召开。
本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向大会报告了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的履职情况,并向大会报告了《财产管理和投资者引进方案》、《破产财产变价与分配方案》、《管理人报酬及中介机构费用报告》、《重整期间经营激励方案》、《债权人会议邮寄和书面表决方案》等草案,全体到会债权人以投票方式表决并通过了上述工作方案,选举产生了债权人委员会组成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