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7日,浙江省司法厅发布《浙江省司法厅关于给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等6个单位和李映波等10名同志记功的决定》(浙司〔2018〕11号),表彰在“惠民便企”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作用明显、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被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2017年1月17日,浙江省司法厅发布《浙江省司法厅关于给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等6个单位和李映波等10名同志记功的决定》(浙司〔2018〕11号),表彰在“惠民便企”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作用明显、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被记集体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