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2014年12月26日),浙江省律师协会资源与环境保护专委会年会暨“律师环境法业务与公益诉讼”研讨会在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召开。本所程福如、蒋海斌律师参加了本次年会。
伴随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也越来越被得到重视。浙江省律协环资委自成立以来,积极关注并参与环保、能源领域的实务操作。本次研讨会由来自省内的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社会公益组织的成员参与研讨,共同对2014年环资委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展望,同时围绕热点案件对涉及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环境公益诉讼进行了介绍分享。出席发言的嘉宾包括,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陈臻律师、富阳法院“金帆达”案主审法官、浙江省高院行政审判庭法官、绿色浙江环保组织秘书长。议题涵盖浙江首例特大污染环境案,浙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试点情况介绍,公益组织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情况介绍。
来自省内的环资委成员律师在环境法律服务研讨环节对难点问题展开了业务交流讨论。程福如律师在交流中提出,治理环境问题应当依靠可持续的制度保障,依法依规稳步推进,而不能采取运动式的执法来整肃。这两年浙江省在个案上存在以运动式执法代替制度性治理的现象,是值得重视和反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