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晚在本所的常规学习分享会上由王鑫律师主讲了《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和运用,我所律师悉数出席并参与讨论。
王律师将《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分为三大部分,1-26条:讲建设工程合同,从本质上及学理上划分是属于合同之债;27条:侵权,是保修人不正当履行合同承担的侵权责任;28条:讲生效时间、溯及力、法律冲突三个法律问题,相当于法条的附则部分。
随后王律师逐条为大家解读,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及记忆,王律师将重点条文结合实务案例详细展开,例如合同认定无效的情形、承包人请求垫资与垫资利息的处理、豁免质量责任范围等内容,在座律师共同参与并热烈讨论。
籍本次学习会的机会,本所律师对的知识点进行了梳理和更新,获得了非常好的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