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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邦案21人撤销案件宣告无罪

来源:时间:2014-09-01 10:46

     

      亳州市公安局8月29日向兴邦集资诈骗案43名被告人中的撤回起诉的21人,送达《撤销案件决定书》,宣告无罪。但21人对“情节轻微无罪”的结论不接受,认为是完全不构成犯罪。21人在最高法院发回重审前,均被判一至四年多,并服刑完毕。

      对本案未撤诉的22名被告,京衡12位律师,为自己辩护的包括原判死刑的第一被告吴尚澧等9人,全部做了无罪辩护,目前等待宣判。对21名已经宣告无罪的冤案当事人,京衡将在适当时间,代理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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